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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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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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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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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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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人大、省政协直接确定,
发文通知各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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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公室收集各方意见,统筹考虑提出建议方案报厅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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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前,承办数量在10件以上的
承办处室、单位确定至少1件处级重点建议提案,并认真填写《重点建议提案情况表》报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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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后2个工作日内,厅办公室应制定承办方案,明确领衔厅领导
和具体承办处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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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审定厅级重点建议提案建议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厅办公室制定交办方案,明确领衔厅领导和具体承办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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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承办处室制定处级重点建议提案具体办理工作方案,并送
厅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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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承办处室应联合厅办公室制定
具体办理方案报领衔厅领导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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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承办处室应研究初步答复意见,通过邀请调研、电话、短信等
形式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并对
初步答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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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承办处室应研究初步答复意见,通过邀请调研、电话、短信等形式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并对
初步答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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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前,承办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现场办理,通过“请进来”、主动上门等形式,对代表委员进行当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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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前,承办处室应联合厅办公室组织召开现场办理会,
通过“请进来”、主动上门等形式,由领衔厅领导对 重点建议提案进行当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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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办处室根据现场答复情况起草正式答复件,并认真填写《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表》送厅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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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办处室应根据现场答复情况
起草正式答复件,务必确保答复务实、表述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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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办公室即日核稿后,送领衔厅领导、厅长审定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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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签发后,承办处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代表委员通过挂号信邮寄正式答复件,并短信向代表委员报告。
挂号信编码应送厅办公室登入办理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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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件寄发5个工作日后,厅办公室应对代表委员进行电话回访,回访情况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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