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进行时:推进税费改革

  • 索引号:430S00012/2015-0032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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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 名称:财税体制改革进行时:推进税费改革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具体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省财政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稳步推进税费改革试点,大力实施减税清费。

  一是推进资源税改革。2013年起开展铅锌矿石、石墨资源税从价定率征收改革试点,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配合煤炭资源税改革,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向煤炭企业征收的多项收费基金项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停征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价格调节基金。

  二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2013年8月起,我省先后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6月1日,电信业纳入试点。截止今年8月末,全省共有9万多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实现减税超80亿元,减税面达98.1%。

  三是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定期公示。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4年取消了水土流失防治费等2项收费,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清理力度,取消或暂停征收用地管理费等29项收费,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免土地复垦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证书工本费等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征教育费附加等5项政府性基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