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形势环境,全省上下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合计5879.8亿元,支出合计7168.1亿元。省级收入合计1262亿元,支出合计869亿元。(注:在计算政府全口径预算收支时,均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中剔除了其他预算资金对其的补助这一重复因素,下同。)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去年的收入形势一直十分紧张,面临多年未曾有过的增收困难,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些与税收紧密相关的经济指标都不同程度地回落,实体经济的税收贡献能力下降。二是物价水平持续走低,特别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35个月下跌,影响了以现价计征的税收增幅。三是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加大,仅营改增扩面就减负35亿元。面对严峻局面,省委省政府把握大势,定向调控,着力解决全省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逐步稳定了收入形势,走出了一条“回落、企稳、回升”的“U”型走势:在经历了上半年的高开回落后,下半年开始企稳,9月份以后逐月回升。到年底,全省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7亿元,比上年增长9.5%,与经济增速总体保持同步。低于年初确定的增长12%左右的预期目标,是因为上划中央收入增长较慢,增长6.7%(主要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比上年减少了3.2%)。全省地方收入完成2259.9亿元,增长11.3%,实现了预期目标,确保了全年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4亿元,增长10.4%。其中,地方收入341亿元,增长4.2%,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年初编制省级地方收入预算时,剔除上年部分一次性非税收入后按增长12%测算,实际预期增幅指标为4.1%);上划中央收入557.4亿元,增长14.6%,比年初预算多13.1亿元。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2808亿元,增长8.7%。其中,增值税701.2亿元,为预算的92%,增长3%,剔除营改增带来的税收转移50.4亿元后,下降了4.4%。消费税558亿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13.5%,增长较快主要是卷烟生产的拉动作用。营业税470.9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4.4%,低于预算主要是营改增的影响。企业所得税387.2亿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13.9%。个人所得税141.4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11.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21.7亿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12.3%,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6.4%,与上年基本持平。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服从服务大局,克服收入紧张压力,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全力以赴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资金需求。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4.5亿元,增长7.1%,较好地落实了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省本级支出590.7亿元,比上年减少了26.9%(出现下降是因为按照中央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普通公路等专项资金由以前通过省级平台公司或财政专户转拨,列省本级支出,改为直接下达市县,列市县支出)。
全省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536.2亿元,增长3.8%。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试点,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新设烟叶等6个品种的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省财政安排水利建设资金2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8%,支持涔天河水库、病险水库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重点解决洞庭湖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安排扶贫投入4.6亿元,比上年增长27.8%,突出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开展金融扶贫试点。推进“百企千社万户”、“百片千园万名”工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教育支出822.9亿元,增长1.7%。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城区中小学免学费的生均补助同步提高到800元、600元,提高高职生均经费水平。新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政策,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以奖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
科学技术支出59.1亿元,增长6.5%。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亿元,增长7.7%。突出支持创新创业,引导实现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就业。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对标准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为45.6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492万名生活困难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16.9万名老年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提高困难市县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水平。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4.2亿元,增长7.8%。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35元。支持20家精神卫生机构实施改扩建,救助5000名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80.6亿元,增长17%。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启动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支持村级文化活动开展。
节能环保支出129.2亿元,增长0.4%。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推广由长株潭扩展到全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由长沙扩大到长株潭城市群,支持关闭9万吨以下落后小煤矿。
住房保障支出192.6亿元,增长10.3%。大幅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省级补助标准,共安排省级配套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倍。
交通运输支出337.9亿元,增长0.3%。支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铁路、机场、水运等立体交通网络建设。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4年,在中央收入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我们紧密跟踪中央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2415.6亿元,增长3.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90.1亿元,增长9.8%。中央补助我省均衡性转移支付477亿元,增加40.6亿元,增幅在中部6省中排第1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成为全国3个过百亿的省份之一;18个苏区联动县被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重点支持范围,全省补助资金达到4.3亿元,增长了1.4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8.6亿元,增加4.9亿元,增量占到了全国增量的近1/10;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健康养老服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分别获得中央补助11.6亿、3亿和5.2亿元;中央单独为我省设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财力补助,2014-2017年每年安排6亿元。
此外,中央转贷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增量排全国第1位。岳阳市城陵矶被批准享受启运港退税和综合保税区政策。
为了缓解基层和贫困地区的财政困难,省财政共安排对下转移支付2340.1亿元,增长16.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07.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33亿元。中央安排我省的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全部下达市县,并通过结构调整从省级财力中腾出30亿元,支持市县启动规范津补贴第三步工作,市县津补贴水平分别提高到2.7万元和2.2万元以上。为了支持湘西加快发展,省财政将卷烟生产的新增收入成体制划转湘西自治州。
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全省地方收入2259.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628.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86亿元,上年结转527.5亿元,各类调入资金14.1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616.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024.5亿元,加上债券还本44亿元,上解中央27.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4.3亿元,结转下年485.8亿元,支出总计5616.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地方收入34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628.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86亿元,上年结转193.6亿元,市县上解54.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7.1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3418.5亿元。省本级支出590.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2473.5亿元,转贷市县债券105亿元,债券还本22.5亿元,上解中央27.8亿元,调出资金等2.3亿元,结转下年196.7亿元,支出总计3418.5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417.9亿元,中央补助59.1亿元,上年结转347.2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824.2亿元;支出1437.5亿元,结转下年386.7亿元,支出总计1824.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4.4亿元,中央补助59.1亿元,上年结转131.9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75.4亿元;支出149亿元,补助市县119.6亿元,结转下年106.8亿元,支出总计375.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7.9亿元,全部是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支持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亿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精神文明创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公益性文化设施维修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亿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89.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66.3亿元,重点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支出、城市建设等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60.7亿元,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方面。
农林水支出39亿元,主要是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重点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122.3亿元,其中,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11.8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
其他支出43.9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9.8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民政事业,以及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建设等体育事业发展;价格调节基金等安排的支出24.1亿元,重点用于规范价格行为和困难群众补助等方面。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5.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737.9亿元,财政补贴437.8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0.1亿元;支出1120.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07.3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13.1亿元,当年结余12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64.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5亿元,支出146.2亿元,当年结余49.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0.6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0.8亿元,支出635亿元,滚存结余77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6亿元,支出66.4亿元,滚存结余144.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4.7亿元,支出155.1亿元,滚存结余197.5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4.8亿元,支出223.6亿元,滚存结余89.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7.6亿元,支出23.1亿元,滚存结余38.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1亿元,支出10.9亿元,滚存结余96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2亿元,支出6.3亿元,滚存结余18.8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2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9.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3亿元,产权转让等其他收入0.3亿元;支出23.4亿元,调出649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895万元,支出共计24.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3.4亿元;支出4.8 亿元,调出649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共计5.4亿元。2014年,共有351户省级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资产总额611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278.1亿元,96户企业有盈利,盈利面为2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为91.6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净利润为27.9亿元,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分5%、10%、15%三档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共上缴利润2亿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3.7亿元,分配股利、股息3.4亿元,两项合计5.4亿元。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财政及相关部门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努力做好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工作。
1、宏观调控更加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现代服务业扩大到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覆盖所有县市、降低担保费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善健康养老、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开通洲际航线和支线航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奖补力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发布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引导节能减排。
2、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加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查。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0.6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将省广电台广告收入的5%(3.6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专项一起统筹安排。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到126项,比上年压减了51%,对个别使用绩效不高的,调减了资金额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启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各地综合债务率,对8个市县给予黄色预警、4个市县给予红色警告,并要求制定清晰、可量化的债务风险化解目标。
3、治理虚增收入的成效初步显现。调整省对市县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收入质量。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收入质量检查、治理虚增收入行为的通知》,对于发现虚增收入行为的市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扣减转移支付。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分配办法,将非税收入计入可用财力的比重由70%提高到75%,虚增非税收入多的县市,收支缺口收窄,转移支付额度相应减少。2014年,全省地方收入中的税收占比为63.6%,与上年基本持平,这是在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征管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实现的,很不容易,说明大部分市县都在转变观念,实事求是抓收入,主动“挤水分”,收入质量有所改善。
4、预算公开取得阶段性成果。把预算公开作为2014年财政改革的“重头戏”,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向社会全面公开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让社会公众知道政府设置了哪些专项、应该找谁申请;农林水、教育、医疗、社保等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重大产业类专项试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分8期公开了23个专项的制度办法或申报指南,政策知晓面明显扩大。公开省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省直单位在处置土地、房产等重大资产前,公开资产状况、处置方式、补偿标准、收入管理等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5、压一般、保民生的理财方针得到较好落实。更加突出对民生和基层的支持,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扶贫等民生领域得到优先保障。更加注重革新投入机制,不是简单地花钱买稳定,而是花钱建机制,注重雪中送炭,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全年全省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3314.8亿元,增长8.2%,占财政支出的66%。更加严格地压缩一般性开支,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只安排恢复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维修资金,压减了一批重复浪费的信息化投入;建立了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机制,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等多项制度,为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数为8.2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亿元。
总的来看,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财政改革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在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的情况下,现行支出政策刚性强,缺乏长期平衡的考量机制;存量资金仍有固化僵化的问题,支出结构调整的任务很重;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确保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和在建工程资金需求的难度很大;一些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财经纪律和法治观念亟待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来加以解决。
二、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编好2015年预算,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和保障水平至关重要。
(一)财政收支形势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形势,2015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稳。从经济层面看,全省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但是受制于产业结构中的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在当前大调整、大转型的背景下,经济保持中速平稳增长将是新常态。从政策层面来看,2015年的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力度空前,仅“营改增”全面实施预计就会直接拉低全省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从运行情况来看,随着收入体量不断增大,每增长一个点,实现难度也较以往明显不同。预计201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入稳中趋缓将呈常态化。二是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大。全省正步入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保障范围发生了新的变化,既要加快补短板,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要适应新形势,逐步增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保护修复、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等投入,筹资任务十分繁重。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5年预算编制,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控行政成本,创新投入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服务。
具体编制时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收入预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根据全省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测算税基和税收收入;结合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合理安排非税收入预算,努力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省各级各部门的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一般业务经费等)一律比上年压减5%以上。管理方式突出创新、讲求绩效,各类经济建设和产业引导类专项,逐步减少行政式分配,引入市场化机制,更加注重维护市场公平,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民生投入坚持底线思维,更加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民生福祉得到稳定有效的改善。
(三)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198.6亿元,支出安排6782.2亿元。省级收入预计1314.1亿元,支出安排694.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设定两个预期指标:一个是收入增幅预期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大环境和定向减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全省和省级收入预计增长9%左右。一个是收入质量改善预期指标。2015年全省地方收入增量中,税收占比要达到70%以上,力争今后几年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通过几年努力,将收入做实。
据此,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956.3亿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增加326.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452.7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503.6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79.4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其中,地方收入367.4亿元,上划中央收入612亿元。2015年,省级地方收入367.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061.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4.9亿元,中央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中调入4.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690.8亿元;省本级支出43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079.9亿元,转贷市县债券105亿元,债券还本42.1亿元,上解中央27.8亿元,支出总计2690.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教育:预算安排239.3亿元,新增4.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6.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42.7亿元。重点增加职教投入,分3年将高职生均拨款提高到1.2万元,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持模式。支持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
科学技术:预算安排10.9亿元,新增5860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5亿元。深入推进财政科技专项优化整合,改进和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吸引更多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15.2亿元,新增1.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7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增加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投入,鼓励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奥运会备战,提高运动员伙食和退役安置补助标准。
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安排406.4亿元,新增4.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79.4亿元。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负担,省财政将尽力争取中央支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保障政策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实现“十一连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0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以及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待遇水平,对符合规定的老电影放映员发放生活补助。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贴,加快基层殡葬设施建设,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242.7亿元,新增10.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33.6亿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到40元,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大职业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65.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8.1亿元。在积极筹措省级配套资金的同时,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23.3亿元,新增5000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0.1亿元。重点支持完成15.2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任务,落实对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支持推广机制。调整完善现有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用途,支持压缩过剩产能。
农林水:预算安排221.1亿元,新增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0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1.1亿元。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三年禁伐(限伐)行动,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发展植树造林等绿色产业,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增加扶贫投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老村干待遇水平,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
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预算安排83.6亿元,新增13.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7.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6.4亿元。推动实施“气化湖南工程”,推进创新创业园区“135”行动计划,启动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激励机制,对“两供两治”建设和PPP试点项目给予贴息奖补,促进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在资金投向上,重点通过支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强化市场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交通运输:预算安排172.2亿元,新增20.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9.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92.5亿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铁路建设、开拓欧美航线、发展支线航空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支出安排数,包括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由于这一块资金的额度在年度间不可比,计算新增安排额度时进行了剔除。
2015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944.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66.7亿元。2014年底,省级已提前分配下达市县1317.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根据中央要求,2015年起,将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10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以后,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77亿元,支出安排1387.6亿元。
2015年,省级共有政府性基金12项,收入安排164.1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95.4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6亿元,彩票公益金18.6亿元等,加上预计中央补助59.1亿元,上年结转106.8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30亿元;省本级支出安排109.9亿元,补助市县119.6亿元,结转下年97.2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3.3亿元,支出总计330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356.7亿元,支出安排1258.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79.8亿元,支出158.7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98.5亿元,支出698.5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没有结余,滚存结余77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6亿元,支出88.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36.4亿元,滚存结余达到181.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7.5亿元,支出165.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2.4亿元,滚存结余达到219.9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3亿元,支出259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7.3亿元,滚存结余达到107.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9.1亿元,支出25.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3.9亿元,滚存结余达到42.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7亿元,支出15.5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5.2亿元,滚存结余达到111.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亿元,支出7.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8亿元,滚存结余达到21.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0.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895万元,收入合计20.4亿元;支出安排18.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3亿元,支出合计20.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5亿元,支出安排1.5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受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跌等影响,2014年省级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装备制造、煤炭、钢铁等行业减利严重。根据企业财务信息快报测算,省级企业2014年实现利润较上年度预计下滑70%以上。
三、财政改革重点和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省财政改革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部署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3大改革任务。根据中央和省部署,2015年预算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任务艰巨。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定向减税,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将营改增实施范围扩大到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坚决落实简政放权、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5年3月底以前,清理税收、非税收入、社保缴费、土地出让金等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等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凡属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取消,并通过建立清单制度、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健全税费优惠政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建设统一市场。
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配置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0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项收入的1/3实行收支脱钩,与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省广电台广告收入上缴省财政的比重由5%提高到8%,全额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等重点支出;全省各级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1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用于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支出。
三是改革重点领域的资金安排和分配机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不再采取先切块分配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在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实行以事定钱,钱随事走。完善财政科研专项的分配管理机制,大部分资金调整实行设立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后补助”等安排方式,并通过信息公开、信用管理、改进资金结算办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改革产业类专项的分配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退出对竞争性领域企业的直接投入。
四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所有财政资金都要实行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支出科目公开到最末一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明细开支事项。在重大普惠性收支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公开机制。
五是严控并规范对市县的配套要求。除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及跨区域、跨流域、外部性强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省与市县共同负担外,其余事项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县进行配套,省级出台相关政策形成的市县财力缺口,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来调节,省财政将相关增支政策作为测算市县收支缺口的因素。进一步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严格控制在100项以内,并从政策制度、分配使用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整合,逐步扩大因素法分配的比重,将项目确定权下放市县。
六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试编省级政府性债务预算,通过风险控制、预算控制、成本控制、程序控制,规范政府性债务的审批流程和收支行为。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省财政全面考核市县债务风险水平,作为下达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和分配政府债券的依据。
为了确保2015年预算执行顺利实施,我们将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维护法律权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各项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通过依法理财来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二是改进调控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紧密关注全省经济走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定向调控的优势,把握时机,找准“靶点”,更加注重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和规范市场秩序,综合运用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工具,建立健全财政与投资、金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立足财政本职,着眼全局,在抓好资金保障的同时,深入研究全省经济社会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更多地讲机理、建机制、看长远,革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和作用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狠抓预算执行,提升财政运行效率。加快资金拨付,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尽早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效益;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财政业务开展稳健高效。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财政形势十分复杂,财政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