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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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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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厅长 李友志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努力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向前发展,全省财政平稳运行,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预算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
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891.1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3.31亿元,比上年增加143.86亿元,增长19.2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75.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8.35亿元,比上年增加80.02亿元,增长20.24%;上划中央收入415.8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96亿元,比上年增加63.84亿元,增长18.13%。全省财政总支出完成1050.52亿元,比上年增加177.1亿元,增长20.28%。其中:当年可用财力安排支出855.18亿元(包括中央固定财力性补助安排的支出,不含中央专项补助和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下同),为预算的117.15%。
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99.2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36亿元,比上年增加37.87亿元,增长14.4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6.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85亿元,比上年增加15.78亿元,增长19.6%;上划中央收入202.9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1亿元,比上年增加22.09亿元,增长12.21%。省级财政总支出为248.69亿元,比上年增加16.35亿元,增长7.04%。其中:当年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73.55亿元,为预算的110.21%。省级财政超收收入,主要用于支持“三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和解决历史欠账,安排使用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另外,2006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9.7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为84.7亿元;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9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为34.4亿元。
预计2006年省级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州总体上可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6年全省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情况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上下齐心,努力实现财政经济同步增长。去年财政收入形势较好,增收较多,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促使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质量不断提高、效益不断改善,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能力不断增强,巩固了增收基础;财税部门立足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促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在收入增长上得到了充分体现;社会各界积极协税护税,推进诚信纳税,共同确保了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分税种来看,全省增值税、消费税完成410.33亿元,增长15.99%;企业所得税完成74.21亿元,增长37.78%;个人所得税在起征点提高的情况下,通过挖潜力、严征管,完成50.56亿元,增长20.7%;营业税完成115.74亿元,增长22.8%。上述五大税种共增加107.08亿元,占增收总额的74.43%。分行业来看,一是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如全省机械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业完成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增长32.32%和39.17%。二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如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等行业营业税分别增长58.29%、24%和18.43%;移动通信企业所得税增长1.22倍。三是传统优势产业稳步增长。如电力、卷烟行业税收仍然保持15%的增长势头。收入规模的扩大与结构的改善,说明我省财政收入的质量在逐步提高。
(二)突出发展,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各级财政始终把支持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作为财政发展的重要使命,不断完善财税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体系,有效加快了全省财源建设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06年全省科技支出完成13.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08%。省财政新增科技投入1.2亿元,同时积极发挥高新技术产业资金的引导效应,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促进形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多元投入体系。二是支持国有经济改革。争取中央补助11.97亿元,有序实施中央下放企业关闭破产,按时完成了第二批中央在湘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筹措省级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4.33亿元,为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会同税务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完善了有利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提高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推进以节能降耗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了汨罗等地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四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全面落实出口退税资金,重点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金霞物流保税区和茶叶出口基地建设,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举办和参加首届“中博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加强国内外经贸合作。
(三)完善机制,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2006年全省支农支出完成87.4亿元,比上年增长21.54%,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财政扶持“三农”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农业综合生产扶持机制。全省财政投入8.52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财政安排资金1.63亿元,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龙头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落实资金1.03亿元,对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行“民办公助”。二是巩固农民增收保障机构。在继续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的同时,结合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种粮农民实行综合直补。目前,财政对农民的补贴已达26项,补贴金额64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投入扶贫资金6.91亿元,稳步推进“整村扶贫”,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同时,省财政还及时拨付资金5000万元,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机制。省财政新增安排乡村公路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积极向中央争取车辆购置税资金14.4亿元,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洞庭湖区畅通工程”;争取国债投资2.32亿元,解决农村近2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筹措资金2.28亿元,新建农村沼气池近16万口;安排农民培训资金1.31亿元,比上年增长43.73%,支持实施“百万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提高农民工从业素质;下达资金1.95亿元,加强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农户进行了救济补助;积极筹措并快速拨付资金1.5亿元,保障应急度汛、生产救灾、生物灾害防治等经费需要。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19个县市开展试点,并取得了积极效果。财政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每年可增加乡镇财力4600万元;“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乡代管”改革试点县市由5个扩大到46个,进一步规范了乡村收支行为;强化乡村债务化解激励约束机制,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三年来促进化解乡村债务累计近20亿元。
(四)以人为本,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近年来,通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拓宽范围、提升层次,加快了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特别是“看病难”、“就业难”、“养老难”等老百姓最为关切的实际问题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06年全省教育支出14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8%。在对贫困地区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各级财政新增投入4.68亿元,全面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对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和沅江市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二是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0.86亿元,比上年增长21.51%,促进了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我省被中央列为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之一,中央补助资金6.6亿元,省财政配套安排1.46亿元,按3%起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省财政新增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1.03亿元、特困户救助资金5000万元,缓解了农村110万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落实资金1.2亿元,对城乡7.63万人次实施医疗救助,对8.29万人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3649户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实行扶助,覆盖城乡的特困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三是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统筹提高困难群体的福利待遇。争取中央调资资金37.29亿元,确保了全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争取中央补助25.24亿元,省级筹措12.03亿元,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城市低保户等优抚对象和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补助标准。四是加快构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和省财政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资金6.05亿元,每个每年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试点县市由14个扩大到43个,使1857万参合农民直接受益。省财政安排资金1.48亿元,支持建设了611所乡镇卫生院;安排资金2200万元,支持落实免费接种政策,“五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2006年全省文体广播支出24.51亿元,比上年增长11.82%。在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同时,继续实施“基层文化扶持工程”,支持湘西地区建设了140个乡镇文化站,为23个剧团配送流动舞台车。六是加大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省财政投入资金7658万元,加大了对株洲市清水塘等重点地区的治污力度,帮助株洲市摘掉了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黑帽子;筹措落实资金4.29亿元,专项用于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建立了资源开发和环境治理机制。
(五)注重均衡,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制定并落实“奖补结合”措施,财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使地区间财力水平更趋均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一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三奖一补”资金规模达到95.21亿元,比上年增加28.83亿元,增长44.43%,有效缓解了困难地区的财政压力,增强了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从去年7月1日起,国家实行新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经过积极争取,我省239万移民进入了扶持范围,中央每年补助14.37亿元,每人每年补贴600元,20年不变。此外,省财政还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1700万元,对特困移民无房户建房实行补助。三是缓解国有农场困难。按照中央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省财政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国有农场的新情况、新矛盾,在稳步增加省级补助的同时,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困难,获得中央固定补助3.57亿元,必将有效缓解全省711个国有农(林)场的突出困难和农工负担。四是加大湘西开发投融资力度。省财政筹措落实资金2.23亿元,新增2500万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额度29.6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湘西地区大开发。五是加强贫困地区基层政权设施建设。省财政投入7595万元,继续支持贫困地区无房派出所、消防站、法院“两庭”、检察院“两房”、司法所以及质检所和药检所建设;安排资金5508万元,着手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
(六)严格监管,努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积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06年,省直机关开始实行“零基预算”制度,在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已覆盖省直所有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并推进到大部分市县。全省完成政府采购90.3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1%,节支率达11.77%。二是切实加强法制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不断规范收支管理。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加大治理企业欠税力度,坚决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强化了财政收入征管;严格会议费、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对部分行政基建项目实行“代建制”试点。四是着力加强财政监督。高度重视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规范,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规范会计秩序,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总的来看,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压力大。尽管近几年收入增长较快,但一方面收入总量不大,可用财力不多,另一方面消化历史欠账、加快改革发展的一些刚性支出急剧攀升,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和优化,特别是对一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还不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均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的力度不大,大手大脚花钱、浪费国家资财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省情,着眼全局,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促进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二、2007年预算草案
200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实现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和谐湖南”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可靠的财力保障。
全省和省级财政收入计划增长12%,比预期GDP增幅高2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安排998.1亿元,比2006年增加106.94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32.32亿元,增加57.03亿元;上划中央收入465.78亿元,增加49.91亿元。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支出953.29亿元,比上年增加98.11亿元,增长11.47%,剔除调资因素,同口径增长5.19%,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财政收入总收入安排335.16亿元,比2006年增加35.9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7.86亿元,增加11.56亿元;上划中央收入227.3亿元,增加24.35亿元。用当年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192.89亿元,比上年增加19.34亿元,增长11.14%,剔除调资因素,同口径增长5.79%,当年收支平衡。
另外,2007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71亿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5.65亿元。其中,省级基金预算收入54.81亿元,基金预算支出39.61亿元。
2007年收入预算安排主要考虑: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区位、环境、交通和资源等禀赋要素的有效聚合,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全省经济将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加之有效强化财税征管,财政增收具有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因素尚未根本改变,加上中部符合条件的地区延伸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将使财政收入在基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继续大幅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2007年财政收入按略高于预期经济增长水平安排是积极稳妥的。
支出方面,我们将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富民强省”的主题,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方针,更加突出科学规范的理财观念,更加突出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更加突出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公共服务的优先地位,着力体现“四个强化”和“四个促进”:
(一)强化新型工业化支持体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注重投资实效,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带动战略的实施,培植壮大财源,力争实现全省财政经济的大跨越。一是夯实基础,致力突破发展瓶颈。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争取中央国债项目资金的同时,省级新增预算内基建投资8000万元,重点加大对交通、水利、社会发展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科研投入,省财政在2006年新增科技投入规模1.2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元,加大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瓶颈技术的研发投入,保证重点应用研究项目和重要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资金需要,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千方百计筹措国企改革资金,确保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和主辅分离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实力。二是创新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和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大投融资力度。省财政新增1亿元,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有效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引导集聚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和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培植壮大一批集中度高、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产业集群。通过以奖代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服务业,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注重发挥财政宏观调控功能,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健全有利于节能降耗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三是优化环境,激发市场竞争活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市场准入、政策扶持、资金倾斜等方面打破所有制界限,促进非公制经济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引导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加大对工商、质监、食品和药品监督等经济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继续改善基层单位的办公设施和装备手段,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二)强化“三农”扶持机制,促进公共财政惠及广大农村。为保持支农投入的强劲增长势头,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手段、创新模式,做到“财政支农资金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不断强化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要素流向“三农”。2007年省财政安排支农支出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2.47%,同口径增长13.26%,高于当年可用财力增幅7.47个百分点。一是优先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实施《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安排测土配方施肥资金,支持提升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综合运用税费优惠、贷款贴息、补助奖励、投资参股等手段,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二是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继续支持建设乡村公路、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治理病险水库、整治村容村貌等“硬环境”改善的同时,通过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增加外来有害物种防控和农作物种子安全经费,加快建设气象预警服务体系,支持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优化农村“软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安居乐业。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试点县市由19个增加到32个;突出抓好乡村债务化解工作,优先化解因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干部群众最关心的债务;稳步提高村级组织的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大力支持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振兴林区,富裕林农。
(三)强化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促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继续把发展社会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07年省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同口径增长12.29%,高于当年可用财力增幅6.5个百分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省财政新增2.67亿元用于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继续提高高校经费补助水平,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切实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省财政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76亿元,使试点范围扩大到80%的县市,参合农民达到3860万人;支持部分市县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努力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进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三是尽力增加环保投入。省财政新增安排环保治理专项资金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5.2%,逐步解决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对湘江、洞庭湖等重点区域的治污力度,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四是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公益性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的问题;引导和扶持广电、出版、动漫等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五是强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新增1.6亿元,促进改善贫困地区基层政法单位办公、办案条件,支持监狱布局调整;增加法律援助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
(四)强化收入分配调控功能,促进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级财政部门将牢固树立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财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加大收入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财税政策,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落实好企业离退休人员调待资金,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足额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高度关注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伤残退伍军人等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逐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补贴政策,继续加大投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社会和谐的“安全网”。支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做实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对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灾民、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落实城镇廉租房保障资金,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支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
三、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7年预算
根据200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增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宏观税负分析,依法治税,勤征细管,堵塞漏洞,力争应收尽收,同时也要坚决不收过头税,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重点加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征管,挖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潜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较快稳定增长。
(二)抓节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近几年,全省经济发展较快,财政保障能力有所增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任何时候都不能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特别是我省还是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高,急需花钱的地方很多,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众很多,更要厉行节约,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我们将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力倡艰苦奋斗,狠刹奢靡之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硬化支出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出差、办会等管理制度,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装备共享步伐,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抓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级财政将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领域,投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让受益地区、行业和群体直接受益、真正受益、长久受益。对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支出不仅要努力做到资金保障有力、管理严格规范,而且要更加注重增强政策执行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确保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分配方式科学规范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通过严格监管、追踪问效,把钱花在急需处,把钱用出效益来。
(四)抓改革,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完善财政体制。通过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一方面激发各级政府培植财源、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做大收入“蛋糕”,确保各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使财力配置进一步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增强各级财政的保障能力。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2007年,我们将全面实施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在做好新旧科目衔接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积极推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覆盖所有市县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在扩大规模、节约资金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本省优势产业发展的调控功能。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新机制。三是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完成2007年预算和财政工作的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各级政协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