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
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经省政府同意,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出台《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并且主体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有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主体税种税收环比增量省级分成部分的50%,连续3年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并在下一年度兑现。2018~2021年,计划从工业企业税收增量省本级分享部分中安排16亿元,其中2018~2019年每年安排6亿元,2020~2021年每年安排2亿元。实际执行中,根据核定情况据实安排。
该政策是新形势、新常态下支持实体经济的新举措。在方向上,旗帜鲜明地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工业企业;在方式上,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导向上,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有效技改;在操作上,省、市、县联动,要求市州、县市区应参照省级政策出台相应奖补政策。
通过这一明确的、可预期的政策,将有效提振企业信心,极大调动我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