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厅属各处室、单位:
今年6月9日为第11个国际档案日,根据湖南省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厅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和“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可选两题,也可任选一题)
1、档案见证改革开放
2、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
二、活动组织
1、“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向省档案局选送财政系统优秀征文。
2、“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由湖南省档案局负责主办及评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财政系统征文选送工作。
三、征文内容
1、“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要围绕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档案充分展现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讲述档案背后有关改革开放的故事,充分反映新时代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结合档案接收、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实际、分析新时代档案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对策和措施。
2、“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要选取积极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事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文化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案例。
四、撰写要求
1、“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必须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体鲜明、健康向上,可配以相关图片或背景图片;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2、“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主题准确、鲜明,注明利用者姓名、单位、身份和利用档案的时间、地点(或提供档案的部门)及利用档案的目的和动因,利用档案的内容、成分(数量)等,利用的过程叙述应清楚、完整;可采用一事一例,也可由多个关联事件组成一个事例,同一类型事例仅限报送1例,每个事例可配以相关现场图片或背景图片;社会效益的体现应为利用者对利用档案所产生的效益评价或外部评价,经济效益的体现应当包括增值或节省资金、人力、物力的具体数额,或提高效率的比例(对比数据)等;事例要求段落、层次清楚、语言简洁、清晰、语句通顺,无错别字;篇幅不少于500字为宜。
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厅办公室胡译元同志内网邮箱(huyiyuan@hnczt.com),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或“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
五、征文结果反馈
1、“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国家档案局及中国档案报社将于2018年10月公布获奖名单,第一(3名)、二(6名)、三(9名)等奖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湖南财政”政务微信、“湖南财政网”或《新理财·湖南财政》杂志等将择优刊载部分征文。
2、“2017年度财政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征文:优秀案例将由省档案局选编录入其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汇编。省财政厅将择优选取部分案例进行二次编辑或原文收录,存入省财政档案史料。
联系人:省财政厅办公室,胡译元,0731-8516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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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