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东安县财政局牢固树立预算绩效观念,主动作为,自觉推进,在四大环节上聚焦发力,推动绩效预算管理増力增效。
一、聚焦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先后制定了《东安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安县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制度》《东安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东安县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等,主动对纳入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着力对影响资金效益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二、聚焦数据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定期对当年安排的财政支出拨付和使用数据进行筛选比对分析,结合东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要求,在对所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了130个项目支出和89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同时,选定部分民生社会事业建设资金或风险较大的资金,作为重点评价对象,并且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紧密结合。2017年选取4个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保、农业、交通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专项资金9416万元,教师培训专项资金418万元,公路养护专项资金24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36万元。
三、聚焦问题导向,做好原因分析。该县财政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关注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项目的原因分析,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从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拨付,项目执行、资金管理、效益产出的五个环节,找出问题,并分析原因,另一方面,对确立为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除在五个规定环节上着力外,突出落实项目资金运行动态纠偏,重点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核心要素,探索建立适合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管理机制,把原因分析与问题对策有机结合起来。
四、聚焦成果运用,积极反馈落实。在完成项目评价工作后,积极与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沟通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要求各主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结果,抓好与预算调整配套衔接工作,对评价结果优秀绩效突出的,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绩效较差的,在安排预算时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对不主动、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县委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中扣减相应分数。同时加大发现问题的处理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