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创新举措,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全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整合。一是健全整合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七大战役”之首,组建了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担任指挥长,下设12个战斗组,其中资金整合战斗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各资金使用单位为成员,合力推进涉农整合工作;二是健全资金运行机制。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操作规程》,明确股室职责和指标归集、下达、资金审批、项目验收等流程,确保“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三是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出台《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审批、项目操作、终期评审结算、资金拨付、项目变更、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科学使用。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序推进整合。一是成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统筹整合办公室(设县扶贫办,简称项目办)和资金统筹整合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简称资金办),所有扶贫项目需经项目办审核把关后报经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下达;二是按照“统筹整合、分类实施”要求,将涉农资金按照项目性质和部门职责,分门别类安排至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组织实施,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形成统筹合力。同时,参照原县级财政报账制模式,整合资金实行县级行业部门报账制,将责任压实到部门;三是乡镇、村和项目行业部门严格执行公开公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强化涉农资金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三)严格督查督办,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落实信息共享。每月底,县资金办及时将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以文件形式及时报送县级有关领导,通报行业部门,保证信息及时传递;二是落实风险预警报告。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资金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通过风险预警报告方式下达项目行业部门,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管理;三是落实督查督办。由县委办和政府办“两办”督查室牵头,对全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督查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令限期整改,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考核落实,严格资金监管。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行业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积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乡镇、项目主管部门对涉农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承担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