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溪县非税局主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三化”管理,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全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非税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前4月,全县完成非税收入4640万元、同比增长17.14%、占总收入16.47%,财政收入实现“颗粒归仓”、“量质齐飞”。
管理规范化。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税降费政策,规范退库程序,及时清退不合规收入,严禁违规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行为。将非税收入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等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容稽核制度,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规范,收入核算及时、真实、完整,账目清楚,不及时划缴入库,无滞留资金及坐支、挪用、私分等违法行为发生。出台了《泸溪县关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明确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工作流程;下发《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及时进行财政票据年检工作,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和年检“三道”关口,并及时准确向上州非税局报送季度票据领购计划。根据年初省非税局工作要点,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制定年度非税收入稽查计划,着力对县一中、明德小学、思源小学、县疾控中心开展稽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稽查情况。
改革机制化。按照“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信息共享、高效便民”的要求,组织县一中、二中、五中、职业中学、县幼儿园、县建设银行等相关部门召开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会议,培训非税电子化票据业务,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各学校入学已全面启用电子化票据收费,完成开票16000多笔,收缴学费900多万元,手工票据下降到65000份,下降82%;电脑票据使用量增长到647100份,增涨30%。完成建立统一共享的非税移动缴费平台,为缴款人、执收单位提供“互联网+”缴费服务,缴款义务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做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服务创新化。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示;对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强化降费措施跟踪落实,多次到执收部门就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答疑解惑,帮助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每年开展1-2次专项稽查,追缴违规资金,进行票据打假,纠正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以查促管”实效。同时,优化窗口服务,推进“文明窗口、党员服务岗”创建,以小窗口树大形象,在政务服务窗口完成非税收入23294万元,办理业务多达5277笔,极大地避免了企业和群众多部门往返跑的现象,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