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湘潭县财政评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湘潭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就项目预结算受理、资料接收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实行送审资料“清单”管理。
一是明确“清单”内容。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须按“清单”一次性提交相关送审资料。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项目送审资料“清单”包括:建设立项资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其他预、结算资料和相关政策文件等。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送审资料“清单”包括:货物(产品)名称、参考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及安装位置等。政府采购服务类送审资料“清单”包括:价格组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项目质量负责,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对项目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时效性负责,应安排或委托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按照“清单”认真准备项目送审资料。
三是明确送审要求。建设单位对资料全面初审,影响工程造价的送审资料须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印盖和签名。第三方评审机构在接受资料时根据送审资料“清单”当面清点工程资料,并在资料传递栏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