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现将《365bet体育注册督查督办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365bet体育注册督查督办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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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3日
附件
365bet体育注册督查督办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督查工作规定和财政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督查督办是确保领导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是提升财政执行力、保障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 督查督办的总要求是:决策能执行,落实要到位,办结有反馈。把专项督查和日常督办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有序部署督查督办工作,增强其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全厅政令畅通,实现“令必行,行必果”的目标。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督查督办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厅党组决策部署和全厅工作中心,着眼全局性、制度性、执行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全厅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统筹协调,分类办理。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分清轻重缓急,紧贴工作步骤,确保相关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真实了解情况,积极慎重研究办理,确保解决问题的措施着眼长远、促进当前、保证急需。重要事项要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要迅速督办,一般事项要定期督办。专项督查按本规程规定程序办理,日常督办按政务处理一般性程序办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合作。根据职能职责和督查督办事项具体内容,实行“谁为主、谁牵头;涉及谁、谁配合;谁负责、谁落实”工作机制,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四)讲求时效,注重结果。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防止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始终坚持按时保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保障督查督办事项件件有回音、有结果、有反馈。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办公室主管全厅督查督办工作,由主任全面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督查专干协助分管副主任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并负责日常督查督办、指导其他处室开展督查督办。
其他处室配合办公室共同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具体承担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责任,处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合岗位为联络员并承担本处室督查督办相关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督查督办事项分解、组织协调,分解下达督查督办任务,明确牵头处室;指导协调其他处室开展日常性督查督办工作;建立督查督办事项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督办;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督查督办,承办上级党政机关交办和省直部门联合开展的重大专项督查工作;承担与上级党政机关和省直部门督查督办事宜的联络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事项的反馈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其他处室职责:负责向办公室反馈本处室承办的专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负责组织本处室上下对口事务督办,重大事项督办情况可向办公室反馈;参与厅领导指定处室组织的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并按要求反馈办理情况;完成厅领导交办或办公室委托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并及时反馈。
组织人事督查督办工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党的建设督查督办工作由机关党办负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分级负责制度。上级有关党政机关重大决策及本厅工作部署下达后,厅、处两级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安排督查督办工作,一把手要定期亲自过问。办公室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及其责任。各有关处室积极办理、及时反馈。
第九条 按时反馈制度。反馈时限要求为:
(一)决策落实情况。凡文件或会议已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反馈;未明确规定时限的,根据实施步骤定期反馈;执行中遇到重大、特殊问题或因故不能按时落实的,及时反馈。
(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每季度反馈一次。反馈时间为季末一周内。
(三)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厅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按要求时限反馈。
第十条 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工作进度,及时编发《督查通报》,对贯彻落实好的处室要予以表扬,总结其经验,适时推广;对贯彻落实不认真、不得力的要给予批评,促其改正;对既不贯彻落实又不改进工作的,要建议领导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目标管理制度。对各处室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实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厅内年度绩效工作考评范围。
第五章 事项分类
第十二条 督查督办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上级党政机关交办和督办事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厅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厅领导调研带回的市县或部门请示性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和党代表提案,上级、部门和基层来文来函,“省长信箱”信件、人民来信来访以及其他需督查督办的事项。除省领导、厅领导批示有具体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的经费报告外,一般性经费报告原则上不列入督查督办范围。
第十三条 为统一规范办理流程,根据具体内容和处理要求,将督查督办事项分为四类:
(一)领导批示事项,指省领导批示明确、要求具体并需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或批请财政厅或厅领导需反馈办理结果的事项,厅领导批示厅内处室单位且类似前述要求的事项。上级交办督查事项视同领导批示事项。
(二)会议决策事项,指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决定的涉及财政工作事项,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涉及财政厅责任分工事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定事项。
(三)建议提案事项,指省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省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省委交办的党代表提案,省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向省领导呈交的书面请示事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视察中对财政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上级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上年度A类提案和B类建议答复意见中承诺事项。
(四)日常事项,日常政务运转、人民来信来访、“省长信箱”信件、上级和同级部门来文来函、基层来文来函等需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事项。
第六章 工作方式
第十四条 根据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督查督办:
(一)全程跟踪。领导批示事项一般以全程跟踪形式进行督查督办,由办公室建立厅领导批示事项台账(附件1),分阶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督办。
1、厅长批示事项(含省领导直接对其批示或批转的中央领导批示件),由办公室根据厅长批示事项台账进行督查督办,原则上两个月反馈一次。特殊事项落实情况,按要求限时反馈。
2、其他厅领导批示事项(含省领导直接对其批示事项),由办公室或厅领导指定处室督查督办,按要求反馈。
3、省领导对财政厅批示事项。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等,呈分管厅领导、厅长阅批后,按批示办理。事项较单一的,由承办处室向厅领导反馈。涉及多个处室的,由办公室组织督查督办。同时,由办公室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4、有保密要求的领导批示事项,由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组织督查督办。
(二)专项督查。会议决策事项和建议提案事项一般以专项督查形式进行,可根据进展情况采取按月、季或半年、年度督查督办。由厅办公室拟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范围、督查时间、人员组成和工作要求等,报主管厅领导审定后,以厅函形式发《督查通知》。
(三)联合督查。对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或上级交办的督查事项、未按时办结的重点难点事项以及A类提案和B类建议答复意见中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由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进行联合督查,通过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单位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情况,合力推动工作。
上级党政机关交办或省直部门联合督查事项,由办公室组织或报请厅领导确定相关处室。
(四)定期督办。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日常事项一般采取定期督办方式。由办公室定期梳理办理情况,通过内网督办台、电话催办等形式对未办结事项进行督办。
(五)抽检督办。未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日常事务一般采取抽检督查方式。由厅办公室抽查相关事项办理情况,按要求适时督办。
(六)辅助方式。督查通报,不定期编发;内网督办台公布,主要公布领导批示事项办理情况(台账)和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日常事项;电话催办、当面催办、口头报告领导等其他方式。
第七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领导批示事项督查督办流程:由办公室或会同厅领导指定处室共同组织。
(一)登记台账。办公室应及时登记领导批示事项台账,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办,次月初向厅领导报台账。同时,将未落实事项纳入专项督查范围。
省领导和厅领导批示件由厅办公室统一收取、登记、处理,厅领导和其他处室通过其他渠道收到的省领导或厅领导批示件也应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二)交办承办。办公室对领导批示事项台账中未落实事项,及时提出督查要求,明确承办单位或归口处室、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并下发《督查督办事项交办单》。涉及多个处室的,要明确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
(三)办理反馈。承办处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督查督办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交反馈报告;厅领导指定处室组织协调的督查督办,承办处室以书面形式向指定处室反馈情况,由其整理汇总后向厅领导反馈,同时将反馈报告送办公室。
(四)审核把关。办公室应对反馈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是事项是否办结。反馈事项应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到位。未能按时办结的,要以文字材料说明理由并作出办结期限计划。二是意见是否统一。对涉及多个处室的督查事项,要认真审核报告是否会签,意见是否统一。三是反馈是否规范。承办处室反馈意见应言简意赅、条理清楚,并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处室公章。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重办。
(五)汇总呈报。督查督办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向厅领导或上级机关督查部门反馈。承办处室办理反馈情况经审核后,厅办公室应及时总结,呈报厅领导审示,按厅领导审示意见处理。根据督查督办工作情况编发《督查通报》。
(六)办结反馈。厅领导对办理落实情况作出批示后,厅办公室应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需进一步落实事项,按上述程序再次交办,直至办结。
(七)文书归档。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将相关材料、资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立卷归档。未经办公室负责同志许可,其他处室不得复印、对外传达领导批示内容。
第十六条 会议决策事项督查督办流程:由办公室组织。
(一)立项。办公室应及时整理会议决策事项,及时分解制定《会议决策事项督查督办表》,确定承办处室、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报请主管厅领导批准后,纳入督查督办年度计划。
(二)实施。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立项情况及时下发《督查通知》,采取电话、座谈、走访、问卷、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督查。涉及多个处室的,相关处室要按要求分别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三)报告。办公室应认真审核承办处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并撰写督查情况报告,呈报厅领导审阅。需进一步落实事项,应由办公室会同承办处室进行再次督查。根据督查督办工作情况编发《督查通报》。
(四)归档。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主要包括立项报告、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情况报告及相关批示等资料。
第十七条 建议提案督查督办流程:由办公室组织。
(一)制定方案。办公室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承办处室、交办时间、办结时间、办理要求以及重点办理件,并根据办理工作时间节点制订督查督办工作计划,报请主管厅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督办催办。厅长办公会部署安排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办公室要及时、全面掌握办理进展情况,适时督促处室组织重点办理件现场办理工作,按计划开展督查督办。对办理进度偏慢的,采取短信提醒、督办台公布、电话沟通等形式催办督办,确保按时办结;对超过办结时限仍未办结的,进行专项督查;对未按时办结的重点办理件以及上年度A类提案和B类建议答复意见中未落实的承诺事项,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进行联合督查。
(三)总结通报。建议提案办理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应根据办理情况及时编发《督查通报》,责成逾期未完成办理任务的处室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加快办理工作进度。
(四)文书归档。办理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汇编成册、存档备查。归档资料主要包括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督查计划、督查督办文书、答复件及相关通报等。
第十八条 日常事项督查督办流程:由办公室组织。
(一)常规催办。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对日常事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办,推进相关事项按时办结。同时,将未办结且需进行督查的事项告知督查专干。
(二)督查立项。督查专干应根据日常事项进展情况,适时选取其中热点难点问题和综合性问题,及时制订抽检督查方案,经主管副主任审定后实施。
(三)登记交办。督查专干根据立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主要通过厅内网督办台和督查通报等形式,督促相关处室按时办结日常事项。确有必要的,经主管副主任审定后制发《督查通知》,明确责任处室、反馈责任和工作要求,限期办结。
(四)承办反馈。承办处室应按内网督办台、督查通报和《督查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事项并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未能按时办结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明确工作计划。
(五)总结通报。办公室应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对落实情况较好的承办处室予以表扬,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对落实不力的给予批评,促其改正。
(六)文书归档。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将相关资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八章 工作考核
第十九条 办公室制订督查督办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年底实行考核,并纳入全厅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延误工作落实且督查督办不力的,建议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365bet体育注册督查工作规范(试行)》(湘财办字〔1998〕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