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无疑亟需资金支持,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全国各级都相继出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管理办法,那么,这项工作究竟进展怎么样,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解决的途径又是什么?近期,笔者以国家级贫困县——沅陵县为对象,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研,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基本县情
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怀化市北端,面积5832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67万人,是中部地区县域面积最大的县、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边远山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五强溪库区移民大县,集老、少、边、贫、库于一体,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2017年5月经“两率一度”清理核查后,全县有贫困村153个,其中:未退出贫困村102个。贫困人口129117人,其中:已脱贫64348人,未脱贫64769人。
二、总体情况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有效解决扶贫资金难题,2016年以来,该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坚持“六个统一”原则,全面整合了中央20项、省级19项、市、县级部分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为该县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17年,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48亿元,省级资金 1.06亿元,市级资金0.14亿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0.26亿元。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民生事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助力贫困村经济发展,增强贫困人口收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其中:按中央、省要求使用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少数民族发展等专项扶贫资金3452万元,用于贫困村产业扶贫1494 万元,教育扶贫1000万元,医疗扶贫48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8100万元,乡镇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8465万元,社会保障684万元,其它扶贫14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统筹规划,规范资金使用。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中,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作中心,根据该县当年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结合上级对该县精准扶贫工作具体要求,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基础上,编制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到各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实施,确保扶贫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完善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要求,对“扶贫资金”财政国库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该县结合中央、省、市新颁布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沅陵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改变过去的“县级报账制”为“国库集中支付制”,进一步简化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管理方式,规定对30万元以下的项目资金,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资金,要求通过预算评审、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手续后,根据《沅陵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申请表》和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付款约定,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对农户的补助性资金,依据主管部门核实的到户到人数据,通过“一卡通”及时兑付;其他项目资金,通过“扶贫资金” 国库专户直接支付到项目责任单位。
3.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绩效。一是严格项目公示。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所有涉农整合项目的以乡村为单位分前、中、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公示公告,公示资金管理使用、群众受益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跟踪绩效管理,县财政局成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检查组,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扶贫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创新监督机制。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各级干部“两个安全”,建立了“互联网+监督”平台,把廉政建设与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
三、取得成效
1.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7年,该县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着力实施“两完善”,以贫村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实施贫困村整村提升工程,将整合资金集中用于农村贫困村组公路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扶贫项目。全县完成农村窄路加宽100公里,提质改造287公里、新修公路684公里,路面硬化84公里,维修骨干山塘水库171处,易地扶贫安置1874户,改造危房4179户,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增加了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按照“输血”式扶贫与“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原则,依托贫困村资源优势,该县将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发展茶叶、鱼业、山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收致富。2017年全县共有10个贫困村出列、22000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3.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大了对贫困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一是加大农村教育扶贫投入。2017年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对农村贫困户在读子女按上级政策标准进行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子女就学难问题。二是加大农村健康扶贫投入。2017年共按排涉农整合资金4808万元,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缴纳的新农合资金进行全额补助。同时,对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实行救助,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户就医难问题。
四、存在困难
1.资金缺口过大。该县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基础设施薄弱、脆弱,尤其以道路为甚,按照《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试行)》关于道路建设的规定,该县要实现如期实现脱贫,达到“两完善”要求,必须建设道路6483.13公里,需要资金24.63亿元,其中:行政村通畅2574.86公里,需资金128743万元(50万元/公里),行政村道路提质改造(3.5米路基改4.5米)2050.61公里,需资金61813.65万元(30万元/公里),25户以上自然村寨道路通达1857.66公里,需资金55729.86万元(30万元/公里)。但2017年该县地方财政收入仅为7.46亿元,而公共财政支出却达到38.74亿元,仅工资性支出就高达12.2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保工资”缺口较大,无力投入扶贫基础设施建设。2018—2020年脱贫只有3年时间,按每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亿元计算,3年只能整合资金12亿元,而能够用于修建道路的资金最大极限只有4亿元,与总需求的24.63亿元相比,缺口资金在21亿左右。
2.资金使用过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按规定只能用于精准扶贫,保障贫困户脱贫,改善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重点用于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七大行动”等,而与贫困户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能够提升更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则较少获得扶贫资金支持,有的甚至不能使用扶贫资金,比如县乡道路维修改造、县乡环境整洁、河道清理治理、大中小型水利设施、通电、通讯等,这些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处于资金严重“饥渴”状态,得不到解决和改善,不仅影响形象、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也会使脱贫的贫困户获得感、幸福感打折扣,满意度降低。
3.方案编制欠准。在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方案时,没有预留因各种突发情况及上级相关考核要求所需的资金空间,没有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扶贫领导小组在下达具体项目计划时,没有严格执行年初使用方案,导致项目计划下达过多,实际资金来源不足,导致年度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五、对策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上级财政部门在加大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因为贫困县本身底子薄、公共基础设施欠账多,在较短的三年时间内,既要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又要完善基础设施、基本服务任务,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使县级政府有一定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脱贫攻坚进程。
2.完善管理机制。一是要合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将年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等同财政部门预算的重要性,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每年三月前务必作出本年度精准到每个项目并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方案。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整合资金年初使用方案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不得人为拖延时间导致资金趴账滞留。同时,县直各行业扶贫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年度扶贫项目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要牵头组织编制本行业扶贫项目库,在编制扶贫资金年初使用方案前,要认真调研,征求民意,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确保扶贫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下达项目计划时要明确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补助标准、项目完成时间和要求达到的预期效益等要素。二是要统一调度行业扶贫规划。县行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年度规划,统一调度各行业各部门扶贫攻坚总体规划,做到有的放矢、不打乱仗。各扶贫行业部门要及时向县行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行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以便对各行业扶贫项目实施实行统一的动态监管,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三是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各扶贫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规范资料管理。
3.建立考核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各项扶贫资金管理考核要求,出台相应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流程及时间节点,拟定奖惩措施,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列为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各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主观认识,确保扶贫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