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政府统筹谋划、财政统一管理、部门有效使用”的思路,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操作流程,构建了资产从配置入口到处置出口的全过程资产管理体系。下面就如何加强资产管理提出自己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龙山县对国有资产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制 促资产管理制度化
今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该县结合实际相继印发了《<龙山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2017-2019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度逐步完善。新的办法标准在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管理和监督、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搭建平台 促资产管理信息化
加快资产管理体系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定期对全县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状态,资产登记、处置、变更、资产评估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成。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办法,不断推进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在资产管理中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切实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服务。
(三)推行预算 促资产管理科学化
该县资产配置严格遵循合法合规、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结合采购预算按需配置,把好资产的“入口”关。具体流程是: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县国资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批复配置预算--报县国资局备案。
为了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合理配置资产,从2017年开始,全面推行政府预算采购编制。制定了《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给出了一般办公设备购买标准及使用年限的指南,明确规定了资产配置超标的单位不能编制采购预算。将资产配置、使用及收益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会同有关处室强化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审批 促资产处置程序化
行政事业单位申报资产处置时,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填报相关表格,同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权属证明、资产价值凭证,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具体流程是主管部门审核--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该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严格按照龙政发〔2017〕20号文件执行,严格履行处置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把好资产“出口”关。
按照新方案规定,各省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着眼于经济长远发展和制度优化层面,公车改革确实有很大的效果,减少了财政浪费,提高了办事效率。近年来该县先后组织拍卖公车90余辆,成交价221万余元,溢价率在50%以上;公开拍卖湘源电力公司湾塘电站废旧发电机组3台,成交价款226万元;分两次公开拍卖回龙花苑门面56个,成交价为4974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五)重视监管 促资产管理市场化
为了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实施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县国资局主要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回,将收回接管的经营性资产委托县强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具体经营管理。由强发公司具体负责收入入库调度、修缮和监督管理,并具体经办对租金催收、招租合同的洽谈、对承租人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其他日常维护工作。截止2017年6月底,已收缴经营性资产收益198.9万元,目前已全额上缴县财政。县财政在实施保障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法律约束性,将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部门收益预算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重视不够,有时混淆国有财产与私人财产的关系。个别领导及管理者在自我意识中认为捐赠所得或本单位独立盈利的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进一步凸显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个别人认为国有资产使用是随意的,甚至以为对国有资产的占用是理所当然的,导致国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流失也不以为然。如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将国有资产占为己用;在办公设备等物资的采购中超标购买,存在浪费现象。因此,提高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有总体的规定,但没有具体执行的细则,地方难以对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结合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我县财政部门制定了一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制度,但总的来说,没有完全执行到位。辟如说有的单位资产报废没有申报,也没有按规定核销;有的单位财务人员对未经申报的资产自行销账等,针对这些问题没有具体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制度,不能从根本上填补管理漏洞。
(三)资产处置不规范
一是资产报废报损不规范,一些单位固定资产超过了使用年限,已经破损不堪,不能继续使用,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就随意堆放或者自行丢弃,从而导致资产有账无实,导致资产大量虚增;一些单位自行拆除房屋构筑物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二是调拨捐赠不规范。部分单位不办理相关手续,口头约定直接调拨、转让资产,导致资产权属不清楚,责任不明了等现象较多,造成资产损失较严重。
(四)资产闲置较多
由于近年来区划调整,造成资产闲置较多,一是行政区划调整,如原猛必乡合并到水田坝镇,西湖乡合并到红岩溪镇等造成土地房屋构筑物闲置。二是教学区划调整,如将靛房小学和中学合并成靛房九年制学校;农车小学和中学合并成农车九年制学校,原小学的资产未能有效利用。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 形成监管共识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多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建议从过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滞后、管理观念淡薄、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使用率低、账务混乱等问题着手,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要求各单位及时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通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意识,全县上下形成对国有资产齐抓共管共识,整体推进龙山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程。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实现规范管理
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龙山县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但是并不完善。要进一步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应在管理制度上加强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做到有据可循、有理可依。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制,建议将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和单位年度例行考核内容,确定专人进行资产的管理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并细化管理制度,把资产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采购、日常使用管理、处置等有效结合。让资产从源头到处置完毕,环环相连,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以确保资产管理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避免伪造虚假账目以及谎报账目的情况出现。其次完善群众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群众的监督,采取信访、纪检等制度强化监督。除此之外对私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利用率下降或国有资产流失的人员加大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严格处置程序 科学合理配置
行政事业单位申报资产处置时,应该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对于不办理手续的单位,建议由县国资局发函督办,责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将完善后的资料报县国资局备案。未在督办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需追究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充分利用闲置资产 发挥资产价值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认真清理、归类,将清理后的闲置资产在全县范围类进行整合,充分发挥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益。如将原西湖乡政府、原贾市乡政府等改建成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将原干溪乡政府、元乌鸦乡政府改成乡镇公交车站;将原红岩农机站、红岩医院改建成文体广场;原靛房小学、农车小学改建成幼儿园等。